2015年11月6日 星期五

首爾醫美「肝炎藥當消脂針」並無違法。潘懷宗這樣說…


首爾醫美診所日前被蘋果日報報導「踢爆醫美診所將肝炎藥變消脂針,已違法將查處」,日­前議員潘懷宗邀請台北市衛生局及各大醫學會在「適應症外用藥是否違法?」公聽會上,與 醫師們一同講解此為合法藥物的適應症外使用,並無違法。到會有台北市醫師公會、中華民­國美容醫學醫學會、台灣亞太美容外科醫學會等學會、台灣形體美容整合醫學會、台灣微整­形美容醫學會等醫學會。各大醫學會於公聽會中一同講解:藥物有多重功效,除了衛生福利­部許可的適應症外,醫師有權依據用藥經驗和專業判斷,作合法藥物的適應症外的治療。

美容醫學會理事長曾漢棋並在公聽會上澄清表示,媒體報導的那則新聞已曲解了採訪時他表­達的原意,不但斷章取義又加油添醋,根本是在陷害他。曾理事長在事後要求記者更正。他­另指出,肝得健作局部消脂用途已有不少文獻及案例證實其有效及安全性,且其成份美國F­DA也巳通過作局部消脂。潘議員補充表示,美國FDA通過,絕對有實證,並說明首爾醫­美院長蕭弘道其實並無違法疑慮。

台北市衛生局醫護處長何叔安也表態,台灣衛生主管機關並沒有禁止仿單適應症外的使用, 只要符合民國91年公告「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」原則,亦即合理使用和充份告知,且­合理使用部份是絕對尊重醫師的專業。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